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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
從8月10日晚上11時59分起,包括新加坡公民、新加坡**居民等在內(nèi)的所有入境我國者,若是在指定設施以外履行居家通知規(guī)定,都必須在14天居家通知期間佩戴監(jiān)測器。
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、人力部和教育部于8月3日發(fā)布聯(lián)合公告,8月10日晚11時59分起,包括新加坡公民、新加坡**居民、長期準證持有者、工作準證持有者及其家屬在內(nèi)的所有入境者,只要是在指定場所以外履行14天居家通知(Stay Home Notice),期間都必須佩戴電子追蹤器。(12歲及以下的入境者則可豁免。)
政策詳情
追蹤器啟動
上述入境者將在順利通關后收到電子追蹤器,并且一抵達住處就必須啟動追蹤器。
追蹤器使用須知
14天居家通知期間,當局可能將一些信息發(fā)送到追蹤器,佩戴者須及時地回應。
試圖離開住處或?qū)ψ粉櫰鲃邮帜_,當局會接到追蹤器發(fā)出的警報并展開調(diào)查。(佩戴者因接受拭子檢測而離開住所的情況除外。)
數(shù)據(jù)保護
當局表示,追蹤器采用GPS以及4G和藍牙信號來斷定佩戴者是否在住家范圍內(nèi),并不會儲存任何個人資料,也沒有錄音或錄像的功能。